台女议员外遇侓师!遭夫碰见共处一室“小赵腿跨媳妇的身上 ”
新竹县一名前女议员结婚后育有一女,2023年老公的朋友告之,女议员与律师十分亲密、常一同出入,老公曾一度了解,但女议员都觉得侓师仅仅是法律咨询服务协作,是一般朋友与事业小伙伴,想要他别多想,但是后来女议员却提离婚,更是被碰见2人共处一室,老公愤而提告连同索偿200万(台币,相同)。
人民法院审理,老公控告,一开始女议员觉得不被信任还谩骂他,原以为是好朋友误解,但女议员依然在2023年底逐渐数次明确提出离婚,同时要求支付婚后财产。而在今年(2024年)2月中下旬,他碰见自己女儿被侓师送回去,结论居然是侓师带这自己的儿子,与女议员以及闺女一同出行,侓师还毫不忌讳告之,她正在相处、想要他赶紧签名离异。
老公难过地表明,之后某日早上他临时性回家,为女儿取放所需物品时,竟赫然发现,媳妇与律师在房间里共处一室,那时候侓师下身基本上赤身裸体,还跨在老婆的身上,侓师看见他出现的时候,才赶紧用被子遮住自身下身。
侓师编造谎言,上诉人家里大门有装监控器,如果真的如上诉人所指有相处、常出入他们家,可以提出监控器录像界面证实,但原告并没有这样做,因此这个不是客观事实。他肯定没说2人会有在交流,反倒是上诉人当日,一直说适用多元化成家立业,希望他能照料女议员,而且并彼此祝福。
女议员也表示,她否定有损害原告方配偶权,仅因那时候有非常大的包囊,因此找律师帮助将包囊带回家,侓师同意后,一方面帮助拿包囊,另一方面也是协助拟订离婚的事情,是因为她恰好经期因此想睡觉,就休息一下,想不到就醒来早上了,不知道为什么会睡在同一个一张床上。
审判长审酌,女议员与律师损害上诉人之另一半身份法益实在是重要,造成上诉人在精神上之痛楚。日前依规判决,上诉人要求慰抚金200万余元,可谓太高,要以40万余元为适度。可起诉。
由来:里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