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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元一頓早餐,包裝費佔9.5元?調查統計外賣打包費不正之風

45.4元一頓早餐,包裝費佔9.5元?調查統計外賣打包費不正之風

45.4元一頓早餐,打包費佔了9.5元。這是北京市民王彤(化名)近日在某外賣平臺一家米粥鋪購買早餐的經歴,“打包費太貴了,快趕上一個單品的價錢了”。

最近一段時間,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吐槽點外賣時被強制收取打包費。《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每單外賣打包費從幾元到十幾元不等,有的商家預設打包收費,只要點外賣,就自動添加打包費;有的商家是不勾選打包費就不能下單;有的商家則是讓消費者選擇打包普通包裝還是豪華包裝。

受訪專家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對於外賣餐廳在提供外賣服務時預設添加有償餐具的行為,涉嫌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強制性收打包費

下單時無法取消

當天是周末,王彤決定給全家點外賣作為早餐。

他登入某外賣平臺,找到附近一家米粥鋪的外賣頁面,先選了一份“小甜蜜甜粥自選一加一”,結算頁面顯示打包費為3元,他返回商品頁面,添加了一份“慢燉白粥”,結算頁面顯示打包費變成了5元。

考慮到6歲的女兒喜歡吃面食,他又返回商品頁面,選了一根香酥小油條、一份桂花糕、一份奶黃包,結算頁面的打包費從5元跳到7元、8.5元;他還給自己選了一個鹹鴨蛋,打包費最終定格在9.5元。

下單後不久,外賣送到家裏,王彤發現,除了粥品裝在紙杯中,其他食品都是裝在普通食品紙袋中。他不禁疑惑,一頓早餐支付的9.5元打包費都花在了哪裏?

有此疑惑的不止王彤一人。

前不久,江西省吉安市林女士像往常一樣在某外賣平臺上點了4份套餐作為全家人的晚飯。然而,當她下單後檢視訂單詳情時,卻發現每個套餐都被額外強制收取了1.99元的打包費,4份套餐打包費加起來7.96元。

家住江蘇省南京市的薛先生在點外賣時也遇到了強制收費的情況。他下單點了一份披薩外賣,在結算時發現,除了披薩和配送費用外,還有一筆強制性的打包費用。

“下單前我就註意到了這筆包裝費用,但不能刪除,只能接受這筆費用,不然不能下單。”薛先生說。

3月29日中午,記者隨機登入某外賣平臺,點選進入銷量排名靠前的一家美食店鋪,嘗試下單一份外賣,商品頁面併沒有單獨出現打包費選項,但是當需要結賬時,打包費被加到了費用中,不能取消。記者分別點選進入另外幾家銷量排名靠前的美食店鋪,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例如,某炸雞店打包費為3元,某過橋米線店打包費為2元。

記者在某第三方投訴平臺上看到,不少消費者投訴強制收取打包費問題,有投訴稱“我在××外賣平臺上購買了兩份牛肉湯和兩個燒餅,店家收取了我8元打包費”。不少網友吐槽稱,“5個包子收5元打包費”“兩個茶葉蛋需要2元打包費,只用塑膠袋包裝”“點了三個串,被收了6元打包費”“麻辣燙,每個菜加收0.5元打包費”等。

有多種包裝選項

沒標准令人睏惑

也有商家列出了各種打包費用供消費者選擇,但沒有不收打包費的選項。

2月底的一天,家住河北省石家莊市的劉女士一個人在家不想做飯,於是在某外賣平臺一砂鍋店訂購了一碗砂鍋米線套餐。

在她選擇好套餐後,發現需要選擇包裝,否則不能進入付款界面。據劉女士介紹,打包費分為三種:普通包裝、環保材料、豪華包裝。價錢從2元到8元不等,但是必須選擇其中一種包裝才可以完成下單付款。

看著三種選項,最終劉女士選擇了環保材料,可是收到貨後,劉女士發現和其他面館的包裝看不出有什麽區別。

劉女士說:“我在點餐時註意到,雖然商家提供了幾種包裝選項,但價格差異較大,沒有明確標註每種包裝的材質和具體特點。這讓我感到睏惑,不知道該如何選擇。”

記者登入某外賣平臺,發現在出售甜品的店鋪裏,多有可選打包費的情況。

以××甜蛋糕店為例,選用普通包裝需要支付3元打包費,如果需要保溫袋等豪華包裝打包費用為10元,為了防止蛋糕受損,大多數情況下,消費者都會選擇多支付10元購買此包裝。

記者又瀏覽××森林蛋糕店和××喜蛋糕店,同樣有普通打包費和保溫袋打包費選項。為了一探究竟,記者在這3家蛋糕店均下單了蛋糕,都選擇了保溫袋打包費選項。收到蛋糕後發現,定價為5元、8元、10元的保溫袋打包,只有價格不同,但材質、大小均無太大差異。

記者又到線下××甜蛋糕店,稱要訂一個蛋糕,嚮店家錶示自己會在指定時間來拿蛋糕。當詢問店家是否能用保溫袋進行包裝時,店家給出了肯定答復併錶示沒有額外收費,僅收取蛋糕的費用。

侵犯用戶選擇權

加強經營者管理

吉安市的林女士以為額外收取的打包費是因為商家提供了特殊的包裝材料。但當外賣送到她手中時,她驚訝地發現只有一個普通的紙袋和一個裝可樂的塑膠袋,覺得自己被當成了“冤大頭”。

她直接嚮外賣平臺客服投訴。一開始,客服解釋稱,打包費是商家根據成本自行設定的。林女士併不接受這種解釋,於是致電12315進行投訴。

隨後,外賣平臺客服錶示會立即核實林女士的投訴,承諾如果商家存在違規行為,將會嚴肅處理。不久,客服給林女士打來電話,說已經核實了投訴情況,確認商家存在額外收取打包費的違規行為,會對商家進行相應的處罰,併將商家多收取的打包費退還到林女士的賬戶裏。

實際上對於打包費問題,已有平臺開始強化治理。

“餐飲品類紛繁復雜,從一個烤串到一份烤魚,所使用的包裝材料完全不同。不同商戶的包裝成本確實也存在差異,因此很難“一刀切”地對商家打包費進行限制。”某外賣平臺打包費專項治理小組相關負責人錶示,平臺嚴禁商家對消費者設定不合理打包費的行為,會基於各地餐具的實際價格水准,對商家的打包費設定參考上限,以此來避免商家設定不合理打包費。消費者如果遇到類似問題,可以撥打客服熱線投訴,平臺一經核實,將根據商家違規程度進行整改處理。

“實際上,平臺為商家提供了相應產品功能,商家可以選擇設定0元打包費。所以,打包費要不要收,具體收多少,是由商家自己設定的。”上述負責人說。

目前,該外賣平臺提供了商品、訂單、口袋三個維度的打包費設定的產品功能,商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而且,平臺還上線了單份商品1元打包費封頂等產品功能,對商家不合理的打包費收取行為事前進行攔截,平臺日常也會加強對商家的巡檢工作,對打包費設定不合理的商家,視具體違規程度採取不同的處罰措施,以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於外賣收取打包費的問題,多位受訪專家認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

廣東商投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曜中認為,這種行為本質上屬於消費欺詐,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廖曜中解釋,外賣收取打包費的做法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要求商家進行退費。

湖南興湘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帥律師認為,外賣餐廳在提供外賣服務時收取打包費的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當外賣餐廳預設打包費,且不允許消費者選擇不使用的選項時,限制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楊帥建議,平臺應當加強對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管理,確保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併在發現違規行為時及時採取措施。同時,平臺應當提供一個透明的交易環境,確保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比如在訂單頁面明確顯示是否包含打包費,併允許消費者自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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